社会保险
大家有没有仔细看工资单?当你发现每个月要从工资里扣掉相当金额的社会保险(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)时,有没有大吃一惊?社会保险由公司负担一半,因此实际支付的保险金额是被扣除工资的2倍。也就是说公司职员社会保险的另一半是由公司负担的。
而成为私营业主之后,需要缴纳“国民医疗保险”和“国民养老保险”。国民医疗保险根据上一年的收人决定缴纳金额。计算方法因地区不同而异,请咨询你所在的市街村国民健康保险科。另外,在市街村的网站上公布有详细的计算方法。
国民养老保险一律每月13580日元(2005年)。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从公司职员改行自己创业时,家庭主妇(或丈夫)的情况会有变化。做公司职员的时候,妻子或丈夫适用于“第三类被保险者”,无须缴纳养老保险,而成为自营业主之后,妻子或丈夫变成“第一类被保险者”,和自营业主样, 需要缴付养老保险。也就是说,站在妻子(或丈夫)的角度来看的话,当配偶是公司职员时自己无须缴纳保险,而当配偶成为私营业主时,自己就必须缴纳保险了。
另外,法律还规定如果成立了股份公司,需加入国民养老保险和国民医疗保险。这和公司职员是一样的。
公司刚成立时,利润很薄,所以大多数的公司都把管理人员的报酬设定在10万日元左右。所以此时的社会保险也就是最低额,1.1万日元左右(加上公司负担部分就是2.2万日元左右)。以后,如果公司利润上升,那么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金也就会水涨船高。